使用条款

电子商务(网络商城)标准条款

标准条款第10023号
(2014. 9. 19 修订)


第1条(目的)

本条款旨在规定由**(株)Blue Inders 公司**(电子商务经营者)运营的**(株)Blue Inders 网络商城**(以下简称“商城”)在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过程中,商城与用户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。

※ 通过PC通信、无线通信等方式进行的电子商务,在不违背其性质的情况下,亦适用本条款。


第2条(定义)

① “商城”是指**(株)Blue Inders 公司**为了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(以下简称“商品等”),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进行商品等交易而设立的虚拟营业场所,同时也指运营该网络商城的经营者。
② “用户”是指访问“商城”,并根据本条款接受“商城”提供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。
③ “会员”是指在“商城”注册会员,可持续使用“商城”提供服务的个人。
④ “非会员”是指未注册为会员但使用“商城”服务的个人。


第3条(条款的明示、说明及修订)

① “商城”应在首页明显位置公布本条款内容、商号及代表人姓名、营业场所地址(包括消费者投诉处理地址)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箱、营业执照号码、通信销售备案号、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信息。但条款内容可通过链接页面查看。
② “商城”应在用户同意条款前,通过单独页面或弹窗等方式,对退货、配送责任、退款条件等重要内容进行说明并取得确认。
③ “商城”可在不违反《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》《条款规制法》《电子文件及电子交易基本法》《电子金融交易法》《电子签名法》《信息通信网络促进及信息保护法》《访问销售法》《消费者基本法》等相关法律的前提下修订本条款。
④ 修订条款时,应明确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,并在生效日前至少7天进行公告;如对用户不利,须提前至少30天公告,并清晰对比修订前后内容。
⑤ 修订条款仅适用于生效后签订的合同。已签订合同仍适用原条款,除非用户在公告期间明确表示同意并经“商城”同意。
⑥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,依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平交易委员会制定的《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指引》及惯例执行。


第4条(服务的提供及变更)

① “商城”履行以下业务:

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并签订购买合同

配送已签订合同的商品或服务

其他“商城”规定的业务
② 因商品缺货或技术规格变更等情况,“商城”可变更即将签订合同的商品或服务内容,并立即公告。
③ 如已签订合同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,应立即通知用户。
④ 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,“商城”应赔偿,除非能证明无故意或过失。


第5条(服务中断)

① 因设备维护、故障或通信中断等原因,“商城”可暂时中断服务。
② 因服务中断造成的损失,“商城”应赔偿,但能证明无过失的除外。
③ 因业务转型、终止或合并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,“商城”应通知用户并按原条件进行补偿。


第6条(会员注册)

① 用户按“商城”规定填写注册信息并表示同意条款即可申请注册。
② 不符合以下情况的,予以注册:

曾被取消会员资格未满3年的

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的

影响系统运行的
③ 注册合同在“商城”同意并通知用户时成立。
④ 会员信息变更应及时修改。


第7条(会员退会及资格丧失)

① 会员可随时申请退会,“商城”应立即处理。
② 出现以下情况,“商城”可限制或暂停资格:

注册信息虚假

未按期支付费用

侵犯他人权益或扰乱交易秩序

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
③ 行为重复或30日内未改正的,可取消会员资格。
④ 取消资格前应通知并给予至少30日申辩机会。


第8条(对会员的通知)

① 通知以会员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。
② 对不特定多数会员,可在公告栏公示代替个别通知。


第9条(购买申请)

① 用户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购买:

搜索并选择商品

输入个人信息

确认条款、退货限制、费用等

同意条款

确认购买申请

选择支付方式
②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须另行取得同意。


第10条(合同成立)

① 以下情况可拒绝承诺:

申请信息虚假

未成年人购买禁止商品

技术上存在重大障碍
② 承诺通知到达用户时合同成立。
③ 承诺内容应包括订单确认、销售可行性等信息。


第11条(支付方式)

可采用以下方式支付:

各类转账

信用卡、借记卡

无存折转账

电子货币

货到付款

积分支付

商品券

其他电子支付方式


第12条(确认通知及变更、取消)

① “商城”应发送确认通知。
② 用户可在配送前请求变更或取消订单。


第13条(商品供应)

① 原则上7日内配送,已付款的3个工作日内处理。
② 应明确配送方式、费用及期限,超期需赔偿。


第14条(退款)

无法提供商品时,应立即通知并在3个工作日内退款。


第15条(撤销购买)

① 自收到商品或书面合同起7日内可撤销。
② 以下情况不可退换:

用户原因导致损坏

使用导致价值降低

时间经过无法再销售

可复制商品包装损坏
③ 未事先告知限制的,不适用限制。
④ 广告或内容不符时,3个月或知情后30日内可撤销。


第16条(撤销效果)

① 退款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,并支付延迟利息。
② 信用卡支付应立即取消扣款。
③ 退货费用原则由用户承担,但商品不符的由商城承担。
④ 运费承担方应明确标示。


第17条(个人信息保护)

① 仅收集必要信息。
② 注册时不预先收集支付信息。
③ 收集使用需告知并同意。
④ 不得超范围使用。
⑤ 应明示负责人及使用目的。
⑥ 用户可随时查询、更正信息。
⑦ 因泄露造成损失,“商城”承担责任。
⑧ 达成目的后立即销毁信息。
⑨ 不得预先勾选同意选项。


第18条(商城义务)

① 遵守法律并稳定提供服务。
② 建立安全系统保护信息。
③ 虚假广告造成损失须赔偿。
④ 不发送广告性垃圾邮件。


第19条(账号及密码义务)

① 管理责任在会员。
② 不得转让他人使用。
③ 发现被盗用应立即通知。


第20条(用户义务)

禁止以下行为:

虚假信息

冒用他人信息

篡改信息

发布非法程序

侵犯知识产权

损害名誉或妨碍业务

发布淫秽、暴力内容


第21条(链接商城关系)

① 链接商城与被链接商城互为独立。
② 已明示不承担责任的,不对交易负责。


第22条(著作权)

① 商城内容版权归商城所有。
② 未经许可不得商业使用。
③ 使用用户版权需通知。


第23条(纠纷解决)

① 设立纠纷处理机构。
② 优先处理投诉并告知进度。
③ 可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等调解。


第24条(管辖及适用法律)

① 诉讼由用户住所地法院管辖。
② 适用韩国法律。